各校外教学点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教职成〔2022〕2号)文件精神,切实执行学院《关于提高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》(继字〔2023〕8号)相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,保障人才培养质量,现就加强各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建设工作通知如下:
2026年年初的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在即,请各教学点严格对照教职成〔2022〕2号文的附件一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(试行)》的标准,以规范清理与建设为契机,开展办学条件自查与整改提升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保障基本办学条件:必须加大办学经费投入,确保拥有与本教学点在籍生规模相匹配、符合安全和教学要求的固定教学场地(含实验实训场所)。短期内自有场地不足的,须通过合规租赁方式予以解决,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。
2.配齐配强师资队伍:严格按照办学合作协议及生师比要求,足额聘请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专兼职主讲教师、辅导教师及管理人员。所有聘任教师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资质条件,并将名单及相关资质报学院成教部审核备案。
3.落实设施设备要求:配备满足教学、管理、服务需要的图书资料、设施设备、信息化平台及必要的后勤保障设施,为线上线下教学提供实质支撑。
学院将按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(试行)》,加大对各教学点办学条件的核查力度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办学条件不达标、投入不足、整改不力的教学点,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,采取约谈、限期整改、直至终止合作等处理措施。
请各教学点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,于收到本通知后立即部署,尽快完成自查与建设整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10月20日